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打造“地热+”多场景应用标杆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6年06月04日], 国研网 发布于 2026/6/4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打造“地热+”多场景应用标杆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政办发〔202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运城市打造“地热+"多场景应用标杆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


运城市打造“地热+"多场景应用标杆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部署要求,抢抓运城市作为全省地热供暖标杆城市的政策机遇,依据《山西省推动城市地热供暖行动方案》(晋政办发〔2026〕14号)精神,锚定市委、市政府“一城两区三门户"目标定位,立足运城市地热资源禀赋,坚持科学布局、示范引领、梯级高效利用,以“地热+"清洁能源多场景应用为抓手,系统谋划、试点先行、规范管理,大力推进地热资源精细勘查与梯级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稳步提升地热供暖比例,有序推动重点区域示范标杆项目落地,保障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为创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绿色能源支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7年,初步建立规范高效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机制,引进地热能开发利用企业,启动建设技术先进、环境友好、效益显著的“地热+"多场景应用示范项目,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善的地热资源梯级开发利用管理体系,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开发秩序,建成一批“地热+"多场景应用示范项目,中心城区地热能供暖替代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打造全省地热高质量发展样板。


  二、任务举措


  (一)全面推进“水热型+换热型"地热供暖,逐步替代燃煤供暖


  1.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查明热储层位、水温、水量及回灌条件,建立全市统一标准的“地热资源一张图",进一步明确潜力区关键参数,实现地热资源精细化管理,为科学布局与规模开发提供支撑。


  2.优先在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管网边缘区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推动地热供暖替代现有燃煤锅炉。深化与能源领域企业合作,加快建成一批地热供暖替代示范项目。示范项目建成后,有条件的县(市、区)每年新增地热供暖替代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按职责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配合,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因地制宜开发浅层地热能,保障公共建筑供热制冷


  1.推行“地热+公共设施"模式。推动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新建项目优先采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并将地热能利用方案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集中供暖需求低且土壤热平衡达标的区域,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同步布设地下温度监测孔;水文地质条件适宜且可落实采灌均衡的区域,稳妥推广地下水源热泵;地表水资源丰富地区,积极发展地表水源热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稳步推广“地热+温室大棚"模式,赋能乡村振兴


  1.在设施农业集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适宜区域,谋划建设“地热+温室大棚"示范项目,实现冬季增温、夏季降温或常年恒温种植。统筹设施农渔业用地、涉农资金及技术研发,发展果蔬反季种植、大棚花卉、水产养殖等特色农业。


  2.明确地热尾水处置要求,经检测达标后方可排放或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农田土壤或地表水体。建成现代化农业地热示范园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四)积极探索“地热+工业蒸汽"模式,替代传统能源


  1.开展全市工业用热需求调研,重点摸排化工、包装印刷、食品制造加工等行业的热源参数,筛选热储温度匹配的适宜区域,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2.采用余热回收、中深层地热直接利用或多热源协同等方式,谋划建设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实现稳定供汽。建立项目运行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有序推广。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大胆尝试“地热+农业烘干"融合应用


  1.开展粮食、食用菌、中药材等主要烘干农产品的干燥温区调研,筛选适合中深层地热直接供热的产区。


  2.在适宜区域谋划建设中深层地热能烘干示范项目,实现昼夜连续稳定运行,确保烘干温度可控、波动稳定,满足产后减损、提升品质的要求。建立运行台账,记录能耗及烘干效率数据,为后续推广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六)强化技术攻关与智慧监测平台建设


  1.重点突破尾水同层回灌、回灌井堵塞解堵、地热流体腐蚀控制等关键技术,形成适配本地地质条件的地热开发技术体系。争取上级科研资金支持,联合科研机构、地勘单位及地热开发利用企业共建地热技术创新联合体。


  2.搭建全市统一的智能化地热资源监测平台,对热储层水位、水温、水质、采出水量及回灌水量实施实时采集与动态管理。平台设置异常预警功能,实现自动报警与处置派单。监测数据按月在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部门间共享。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责任分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全市打造“地热+"多场景应用标杆城市各项工作。


  市住建局:牵头在新建建筑与城市更新中优先推广使用地热能。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谋划实施“地热+温室大棚"“地热+农业烘干"示范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与生态农业发展。


  市工信局:牵头谋划打造“地热+工业蒸汽"示范项目,研究替代煤、气、电的节能降耗减碳路径。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争取国家及省级政策,支持“地热+"多场景应用项目建设,统筹地热能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


  市财政局: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水务局:牵头规范“地热+"项目地热取水与回灌计量,实现监测数据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共享。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完成“地热+"项目备案立项、权限内取水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办理。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项目单位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实现监测数据共享,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查处地热开发中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辖区内“地热+"多场景应用标杆城市各项工作,谋划示范项目,实现地热能梯级利用。


  其他成员单位:按《运城市打造地热供暖城市级应用标杆工作计划(2025-2027年)》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四、保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组建由市长任组长、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运城市打造“地热+"多场景应用标杆城市工作专班,成员包括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担日常工作,按需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标杆城市建设,凝聚“一盘棋"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与后评估制度,完善动态监测体系,强化企业信用监管,督促各单位明确职责、规范监管。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干部群众低碳发展意识,组织企业开展政策培训与技术指导,发挥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媒体平台普及地热能知识,凝聚产业发展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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