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业务公告2023年第108号——关于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的公告

[财政部网站 2023年07月24日], 国研网 发布于 2023/7/24


国债业务公告
(2023年第108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96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96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3年6月25日,票面年利率为2.62%;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6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30年6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5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56%。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3年7月25日进行分销,从7月27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863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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