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调整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的批复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2026年07月02日], 国研网 发布于 2026/7/2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调整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的批复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


  你院《关于撤销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的请示》(豫药械检〔2026〕7号)收悉。经研究,确定刘英、杨海燕同志为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的签发工作。周继春同志不再担任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


  为确保生物制品质量和安全,相关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应持续组织做好实验室质量管理和批签发报告审核工作,切实发挥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的审核把关作用。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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