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促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传导机制研究——基于财政分权视角

[《商展经济》2025年第20期], 国研网 发布于 2025/12/22


数字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但其作用机制需深入探究,尤其需关注财政制度的影响。本文聚焦于财政分权在数字经济促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中介传导机制效应,基于广东21个地市2019—2023年的面板数据,采用熵值法测度数字经济与高质量发展水平,以财政分权为核心中介变量,产业结构升级为参照,检验其中介传导机制。研究结果表明,数字经济不仅显著促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还通过提升财政分权度产生显著中介效应。据此,本文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广东应进一步优化财政分权制度,提高地方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放大数字经济红利,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摘要:数字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但其作用机制需深入探究,尤其需关注财政制度的影响。本文聚焦于财政分权在数字经济促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中介传导机制效应,基于广东21个地市20192023年的面板数据,采用熵值法测度数字经济与高质量发展水平,以财政分权为核心中介变量,产业结构升级为参照,检验其中介传导机制。研究结果表明,数字经济不仅显著促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还通过提升财政分权度产生显著中介效应。据此,本文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广东应进一步优化财政分权制度,提高地方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放大数字经济红利,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数字经济,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分权,传导机制,广东省

1 概述

数字经济已成为驱动我国及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规模突破7万亿元,占GDP比重达51%,连续九年全国领先,凸显其支柱作用。同时,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任务[1],亟须借助数字经济增强创新动能与促进结构升级。

然而,广东在高质量发展中仍面临挑战:人口、土地与政策红利减弱,经济增长动能不足;第三产业占比偏低,制造业“大而不强”,中小企业转型困难,制约整体竞争力提高[2]。区域发展失衡也加剧财政压力——粤东西北与珠三角差距扩大,地方政府在协调区域发展、支持转型与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面临资源不足和配置效率的双重约束。在此背景下,数字经济通过优化要素配置与激发创新,为破解上述困境提供了重要契机。

现有研究已确认数字经济对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如推动产业升级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但其作用机制仍存在研究空白。多数文献聚焦直接效应或技术路径,忽视了财政分权的中介作用。财政分权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分成比例[3],直接影响其资源配置与政策制定能力,已有研究表明其可提高公共服务效率[4]、影响环境政策[5]与产业集聚[6]。然而,数字经济是否通过增强财政分权以促进高质量发展,尤其是在省级层面的实证检验尚显不足。

广东作为区域发展失衡的典型省份,其财政分权对数字经济的响应差异可能深刻影响区域协同发展效能。例如,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的财政自给率差异显著,但此类细分研究仍属空白。为此,本文基于20192023年广东21市面板数据,以产业结构升级为对照中介变量,构建中介效应模型,检验数字经济是否通过提升财政分权度间接推动高质量发展,揭示财政分权的杠杆价值,为广东优化财税政策提供依据。

2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新发展理念强调将创新作为主要驱动力,以协调为其内在特征,以绿色为基本形式,以开放为必不可少的途径,以共享为最终目标,旨在实现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数据作为新型关键生产要素,深度融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各维度,例如驱动研发与智能决策、支持能源管理、促进跨境流动与合作,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7]

2.1 数字经济对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

我国通过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在数字技术领域取得显著进展[8]。广东省依托数字技术创新,激活数据要素推动产业升级,已建成5G基站42.3万个,覆盖所有行政村,并以韶关数据中心支撑大湾区算力需求。数字化改造助力4.4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率提高15%20%70万家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实现降本增效。广东还构建“技术攻关—产业赋能—生态优化”闭环,布局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和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突破高端芯片、工业软件等关键技术。2023年,AI核心产业规模预计超1800亿元,推动逾30个行业转型,形成由质量与效率驱动的新型经济格局。

根据前述研究,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1:数字经济对广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的积极驱动作用。

2.2 财政分权水平影响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分析

数字经济作为新型生产力核心,通过提升财政分权度,有效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传导路径如下:首先,数字经济拓宽税基,多样化收入来源,重构央地事权划分,并借助大数据提升预算精准度,从而增强地方财政分权程度。其次,财政分权进一步转化为发展动力:优化资源配置,灵活投入数字基建与创新孵化等高回报领域;增强激励,改善营商环境,以吸引数字投资,推动产业高端化;提高公共服务效率,通过绩效改革降本增效,实现质量与效益双提升[9]

基于上述研究,本文提出以下核心假设:

假设2:数字经济借助财政分权水平的提升,对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间接推动作用,即财政分权具有显著中介效应。

作为对照,数字经济亦通过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数字化技术渗透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数据要素驱动高附加值环节集聚影响高质量发展。

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数字经济通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间接促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假设3作为参照性表述的假设,旨在后文实证中对比凸显财政分权机制的核心作用。

3 模型构建与变量设计

3.1 模型设定

基于广东数字经济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内在关联,本文设定如下形式的基准回归模型:

highqit=α0+γ1+Xi+α1digitit+α2Xit+εit

其中,highqit代表通过综合指数测度的城市it时期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digitit表示城市it时期以综合指数衡量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Xit则为一组控制变量,包括金融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水平、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基础交通发展水平;α0为常数;α1α2分别为对应自变量的估计系数;γ1Xiεit分别表示时间固定效应、个体固定效应与随机扰动项。本模型主要用于考察数字经济对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的直接影响。

本文通过递进检验法,分两个阶段验证财政分权的中介效应。模型以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为因变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为核心自变量,财政分权度为中介变量,具体构建如下中介效应模型:

fiscalit=λ0+γ1+μi+λ1digitit+λ2Xit+ηi 1

highqit=β0+γ1+μi+β1digitit+β2Xit+β3fisscalit+ηit 2

其中,βiλi为待估计的变量系数,γ1μiηit则分别表示时间固定效应、个体固定效应和随机扰动项。模型中,式(1)检验数字经济对财政分权的影响,式(2)检验财政分权对高质量发展的影响。

为对比财政分权路径的贡献强度,同步检验产业结构升级(indus)所能发挥的中介效应,本文设定如下模型:

indusit=δ0+γ1+μi+δ1digitit+δ2Xit+εit 3

highqit=θ0+γ1+μi+θ1digitit+θ2Xit+θ3indusit+εit 4

其中,δiθi为待估计的变量系数,γ1μiεit则分别表示时间固定效应、个体固定效应与随机扰动项。

3.2 变量定义与测度方法说明

3.2.1 被解释变量

本文参考已有研究,采用综合指数来衡量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指标涵盖绿色、创新、开放、共享和协调等维度。此外,本文参考毛冠钰(2023)的研究成果[10],构建了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5个核心一级指标:

1)经济基本发展:包含“经济状况”和“经济稳定”2个二级指标;

2)绿色创新:包含“创新投入”和“绿化程度”2个二级指标;

3)开放稳定:包含“对外开放”和“市场化”2个二级指标;

4)和谐共享:包含“经济成果”和“社会成果”2个二级指标;

5)协调发展:包含“产业结构”和“区域协调”2个二级指标。

所有三级指标均明确了具体的计算公式和属性方向。其中,正向指标共23个,其数值增大,表示高质量发展水平提升;负向指标共3个,其数值减小,表示高质量发展水平提升。

为保证数据的客观性,本文对数据进行了无量纲化处理,并对逆向指标进行了正向化处理。同时,为避免主观赋权带来的偏差,本文借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构建人类发展指数时采用的方法,采用等权重法对各方面指标进行赋权。具体而言,5个一级指标的权重均设定为0.2,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权重则依此类推。

3.2.2 解释变量

本文参考曹雨阳等(2023)的做法[11],采用熵值法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指数,包含互联网发展、数字产业、数字普惠金融等方面,共有两个核心一级指标:

1)互联网发展:是衡量数字经济发展的绝对核心,包含4个二级指标,分别是移动电话用户数(权重14.31%)、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权重13.05%)、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从业人员(权重39.1%)及电信业务总量(权重24.38%)。

2)数字金融:采用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权重9.16%)衡量,反映地区数字金融服务的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及普惠金融的数字化程度。所有5个二级指标均为正向指标。

3.2.3 中介变量

1)财政分权度:采用地方政府一般预算收入/地方政府一般预算支出的比值度量。该指标直接反映地方财政的自主性水平,其比值越高,表明地方政府通过自有收入满足支出需求的能力越强,财政自主权越大;反之,则依赖上级转移支付,自主权受限。

2)产业结构升级:以第三产业增加值相对于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率来度量。作为参照路径,该指标仅用于后文与财政分权路径的中介效应强度对比,非本研究机制分析的核心。

3.2.4 控制变量

考虑其他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本文参考刘一等(2025[12]的研究,构建如下控制变量指标体系,涵盖消费、金融、基础设施、交通与投资等维度:

1)人均消费水平=(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居民可支配收入;

2)金融发展水平=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GDP

3)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城市道路总面积/市区人口数;

4)基础交通发展水平=公共交通车辆总数/城市常住人口(以万为单位);

5)社会投资水平:直接采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原始统计数据。

3.3 数据来源说明

本文以20192023年广东省21个城市为分析样本,所用面板数据主要源自广东省统计局、各市统计年鉴及相关统计公报。为避免异常值对实证分析的干扰,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实施了上下1%水平的Winsorize处理,并对部分缺失数据采用插值法进行填补。

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主要变量统计显示,财政分权度均值为0.9913,标准差为0.4867,表明省内不同城市的财政自主程度存在差异;数字经济发展与财政分权度的相关系数为0.4384,初步判断两者存在正相关关系。

4 实证结果与分析

4.1 基准模型回归检验

本文采用个体与年份双固定效应模型,实证考察数字经济对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的影响。根据基准回归结果,在不纳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数字经济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回归系数为0.2451p<0.01,表现出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在纳入控制变量后,回归系数为0.2628p<0.01,表现出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故根据上述分析结果,假设1得到验证。

4.2 稳健性检验

为确保基准回归结果的可靠性,本文采用工具变量法与增加控制变量法两种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参考既有研究,本文选取20092018年全国互联网用户数与1984年广东省各地级市每万人电话机数量的交互项作为工具变量,其有效性通过了相关统计检验。同时,在控制变量中进一步纳入人力资本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后,核心解释变量的显著性与方向均未发生实质性改变。一系列检验结果均表明,基准回归结论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4.3 中介效应检验

本文采用逐步回归法检验财政分权的中介机制,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检验数字经济对财政分权的影响。数字经济对财政分权度的回归估计系数为0.6746,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每提升1个单位,会促使地方财政分权度平均提高约0.6746个单位。这验证了数字经济通过扩大税基、优化事权划分等路径增强了地方财政自主性。

第二步检验财政分权对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在控制数字经济变量后,财政分权度(fiscal)对经济高质量发展(highq)的回归系数为0.3280p<0.01),且数字经济的直接效应系数(β1)从0.8921降至0.6212,较基准模型显著下降。财政分权路径的间接效应值为λ1×β2=0.6746×0.328=0.2213,占总效应(0.8921)的24.81%,表明数字经济通过提升财政分权度间接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贡献显著。由此可见,数字经济通过增强财政分权程度,对高质量发展产生了显著的间接促进作用。实证结果进一步证实,财政分权在数字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显著的部分中介作用,假设2成立。

作为对比,产业结构升级(indus)路径的中介效应如下:数字经济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回归系数为0.4721p<0.01),产业结构升级对高质量发展的系数为0.2770p<0.01),该路径的间接效应值为0.4721×0.277=0.1308,占总效应的14.66%

研究结果显示,财政分权的间接效应显著强于产业升级路径,其直接系数影响也更大。两条中介路径虽均成立,但财政分权机制作用更为突出,体现了财税制度优化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核心政策价值。在广东样本中,数字经济通过增强财政自主性和优化资源配置,对高质量发展发挥了更强的间接推动作用。由于地方财政实力雄厚,数字经济的税收与事权优化红利能快速提升财政自主权,促使政府精准投资于数字基建、创新激励与公共服务,实现促进效率与共享等目标;而产业升级路径依赖企业响应,传导链更长。本研究验证了财政分权是关键传导机制,为理解数字经济通过制度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证据。

5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5.1 研究结论

研究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对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呈现出显著且直接的正向推动作用;其核心传导机制在于,数字经济通过大幅提升财政分权度,增强地方政府财政资源配置自主权,间接贡献了24.81%的总效应,且该路径强度显著高于产业结构升级路径,凸显财政分权是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性杠杆;产业结构升级虽具有中介作用,但贡献率较低,政策可操作性弱于财政分权机制。

5.2 政策建议

广东省应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的改革。首先,重新构建适合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依据“价值创造地”的原则设计税收分配机制,例如针对平台经济的增值税进行动态分配,同时设立粤港澳数字经济协同基金,以缓解区域税源的不均衡问题。其次,优化财政支出的结构,强制要求地方政府将数字经济所增加收入的30%用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基金及“粤数工匠”人才培养计划。再次,建立与绩效挂钩的财政分权体系,将公共服务的数字化覆盖率等指标纳入考核,进而影响专项债务的额度。最后,防范财政风险,通过省级数字税源统筹池和区块链监管平台来抑制“马太效应”,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在产业政策方面,需利用财税工具(如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增值税叠加退税)共同支持技术赋能和绿色转型。

参考文献

[1]刘鹤.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N].人民日报,2021-11-246.

[2]焦云霞.数字化驱动制造业升级的机制、困境与发展路径[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35):14-18+112.

[3]杨其静,高雄伟.财政联邦主义与财政分权指标:基于合约理论视角的再审视[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1351):66-80.

[4]韩振,韩凤芹.数字经济、财政分权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基于中国224个城市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236):11-23.

[5]谢霜,聂秀萍,吴巧红.财政分权视角下环保支出的碳减排效应研究:以广东省为例[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415):32-35.

[6]吴学花.中国产业集聚分析[D].济南:山东大学,2006.

[7]孔令英,董依婷,赵贤.数字经济、资源错配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基于261个城市数据的实证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20235):123-133.

[8]董婉璐,李慧娟,杨军.数字经济发展对中国制造业的影响研究: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的价值链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29):78-82+205.

[9]张红伟,王莉莉,陈小辉.数字经济与财政分权:内在机制与实证检验[J].经济与管理研究,20217):76-93.

[10]毛冠钰.广东省市际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及测度研究[D].深圳:深圳大学,2023.

[11]曹雨阳,黄建康.数字经济对江苏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研究:基于江苏省城市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经营与管理,202310):147-154.

[12]刘一,夏子豪.数字经济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影响研究:来自江苏省的经验数据[J].经营与管理,20255):209-216.

作者简介:裴来辉(1988-),男,汉族,湖北荆州人,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统计师,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数据智能应用、企业数字化转型。

© 天津科技网 版权所有
津ICP备05001152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0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