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看黑河流域水资源利用

[《中国环境报》2024年04月18日], 国研网 发布于 2024/4/18


黑河是我国西北地区第二大内陆河、甘肃省最大的内陆河。长期以来,沿黑河流域段的各县区人民利用黑河水资源改造居住环境、美化生态环境、发展区域经济,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黑河是我国西北地区第二大内陆河、甘肃省最大的内陆河。发源于祁连山北麓中段,流经青海、甘肃、内蒙古三省(自治区),在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居延海终止。黑河全长928公里,流域面积14.3万平方公里,年径流量平均约为15.8亿立方米。黑河水资源主要使用的区域是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酒泉市金塔县,内蒙古额济纳旗。流域段地处河西走廊,长期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

长期以来,沿黑河流域段的各县区人民利用黑河水资源改造居住环境、美化生态环境、发展区域经济,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障碍,合理利用水资源已迫在眉睫。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坚持以水定域、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合理利用水资源对保障生态安全意义重大。同时也指出黑河流域段存在违法利用水资源的问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站得高、看得远,发现了地方难以发现的问题,解决了地方难以解决的问题,为后续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指明了方向。笔者认为,推动黑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河西走廊因祁连山长期雨水冲刷,形成了南高北低的地形,地下水一般也是自南向北、从高往低流动。因此,最北侧地下水比较充裕,而靠近最南侧祁连山脚下,由于整个黑河流域长期以来过度使用地下水,加之目前耕地采用节水灌溉,地下水得不到足够补充,地下水位和总储量逐年下降。这也是造成局部生态恶化的根本原因,当务之急是合理利用水资源,主要是合理控制好地下水,保持地下水总量不减少,维持地下水补给量和消耗量的总体平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黑河流域地下水补给量的研究,使地下水审批、利用和超采区的设置更加有科学依据。

坚持合法利用水资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明确指出,黑河流域部分地区和企业违规取水、超许可取水问题。问题的指出准确、及时。2020年以来地下水违规取水、超许可取水量较大,达到了上亿立方米级,对地下水利用总量的管控影响也较大。黑河的年均径流量仅为15.8亿立方米,因河西走廊降雨量非常少,对地下水水量的补充基本可以忽略,如不及时纠正,长此以往将有造成地下水枯竭的危险。严厉打击违规取水、超许可取水等各类水资源利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水资源利用是目前督察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

加强林草生态资源保护。国家划定林地、草地、湿地等保护地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相关法律法规对林地、草地等保护也作了明确规定。但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集约经营发展,黑河流域原有大水漫灌方式改变为现在以滴灌、喷灌为主的节水灌溉模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生态用水的补充,但又缺乏新的替代方式。而且在用水配置中也以农业用水为主,生态用水配置和林木灌溉设施配套严重不足,导致大量林木缺水死亡,农田防护林缺株断行和林分退化现象严重。加之农业经济结构的转变,土地流转经营成为新常态,农田周边的树木对农民来说既无经济效益还影响农作物生长,导致农户复垦侵占林地、草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也指出黑河流域毁林问题频发。复垦后的耕地需使用大量水资源,无疑会加剧水资源的紧张趋势,同时还会严重影响周边林木的正常生长,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必须对现有林木资源配套建设专门的灌水设施,配置专门的生态灌溉用水,保证林木正常生长并发挥保护农田和生态的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林草地征占用监督管理和审核审批,防止和杜绝非法侵占林地、草地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保护林草生态资源。

准确把脉黑河流域段地下水年补给量。测算黑河流域段地下水年补给量对后续确定水资源利用量具有重要意义,但准确测算黑河流域段地下水年补给量难度较大,需要考虑流域段年降雨量、祁连山雪融量等多种因素。未来要在这方面加强研究,创新技术手段,摸清黑河流域段水资源底数,为后续科学利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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